
NANA遭入室搶劫、正當防衛致傷,卻反被歹徒起訴「殺人未遂」!
NANA(林珍娜)母女去年11月遭入室搶劫,還在制服歹徒的過程中受傷。沒想到近日歹徒竟推翻陳訴,反咬NANA並非正當防衛而是「殺人未遂」,讓原本打算從輕處理的NANA改變心意,表示絕不和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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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日,據多名演藝及法律界相關人士透露,去年11月闖入NANA住宅進行搶劫,以特殊強盜傷害嫌疑被拘留的嫌疑人A某在最近的調查過程中,以NANA為對象提起了訴訟。據悉,A某主張說,NANA在制服過程中施加的行為屬於「殺人未遂」。
據悉,目前正在接受審判的A某與調查初期承認罪行不同,他最近推翻了自己的陳述。A某主張說:「犯罪當時沒有攜帶兇器,也沒有對受害者造成傷害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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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悉,當初NANA方面考慮到A某的還很年輕,曾考慮從輕處理。但是在得知A某逆向起訴的事實後,制定了「不會達成協議」的原則。NANA方面計劃,與目前正在進行的審判無關,將以A某為對象,採取誣告起訴等可用的法律措施,對其追究責任到底。
NANA和母親在制服持有兇器的A某時所造成的傷害,此前已經被認定為是正當防衛。對於A某的逆向起訴,NANA方面只能感到慨嘆「賊喊捉賊」。
據此前警方公布的調查結果,侵入NANA住宅的A某遇見NANA母親後用兇器威脅索要錢財,聽到尖叫聲從睡夢中醒來的NANA為救母親與A某發生肢體沖突,NANA在此過程中受傷,其母親也因遭A某掐脖子等傷害接受了醫院治療,而A某則因兇器導致下巴部位有撕裂傷。當時警方已判斷NANA母女的行為符合刑法第21條第1款規定的正當防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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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法律界相關人士分析稱:「搶劫傷害罪是比殺人罪法定刑下限還要高的重罪,已被拘捕起訴的嫌疑人反訴殺人未遂等,似乎是試圖在審判中引發關於正當防衛的爭議以求減刑的策略。」

